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辖区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进行了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经核查确认,现对抽检不符合标准规定的19批次药品(附件)予以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组织相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检验不符合标准规定药品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依法处置。
特此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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